修訂日期:113年07月
A:若您為過號者,請插入健保卡完成報到手續,並請耐心等候3個燈號。(若
同時多人過號時,由護理人員為您依報到先後順序安排看診。)
A:
門診病患:原則上請掛原主治醫師開立,但若是醫師已離職或出國,則可掛
同科系之醫師申請。
急診病患:請至門診掛號,急診內科患者請掛門診一般內科或家庭醫學科,
急診外科患者請掛骨科或是一般外科。
出院後欲申請診斷書:原則上請掛原主治醫師開立,但若是醫師已離職或出
國,則可掛同科系之醫師申請。
A:依健保規定,一次領取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總給藥量者,須填寫切結書,可
於本院官網先下載填寫,於就診時攜帶到院,並須影印機票備查。
A:
(1)未帶健保卡之病患可先健押繳費,自就診日次日開始十日之內(不含例假
日),於本院門診時間憑健保卡及繳費收據至繳費櫃檯辦理退費;逢月底
欠卡者,請於月初5日前來辦理退費。
(2)若為刷信用卡繳費,退費時請帶原信用卡及收據刷退。
A:本人申請請帶身分證明文件,委託他人申請需有委託書並備雙方身份證件
正本,收據副本需於櫃檯填寫切結書。
A:1.本人親自辦理:請攜帶身分證正本,無身分證者請用戶口名簿,外籍人
士或申請英文證明者請備護照。
2.非本人申請時,請攜帶病人親自簽署之委託書,委託人及代理申請人雙
方之身分證正本。
A:申請六個月內之診斷書,不需掛號,請逕自掛號櫃檯繳費及影印。
超過六個月則須要進診間請醫師開立。
A:受理時間如下(急診時段不受理):
週一至週五:上午08:00-11:45、下午13:30-17:15、
晚上18:15-20:30
週六受理時間:上午08:00-11:45
A:中文:第一份150元,第二份起每份20元。
英文:第一份200元,第二份起每份20元。
A:
(1)申請X光光碟: 掛號進診間(不需繳掛號費),申請 X光光碟片、CT(電腦
斷層)光碟片及MRI (核磁共振)光碟片,每份 200 元。
(2)各種檢查資料,請先掛號進診間,後至櫃台繳費;申請檢驗報告除行政
處理費100元外,每頁資料5元。
A:公車可搭880、299、885、235、99、802(新埔至新莊線)
A:抽血時間週一至週五為早上: 8:00~12:00,下午13:00~17:00,晚上18:00-21:00、星期六8:00~12:00;週六下午、星期例假日及國定假日暫停(門診若開則除外)。
A: 醫院附近有付費停車場。
15.請問藥品部分負担金額是怎麼算的?
(1) 藥品部分負擔最高收200元,詳如下表:
16.住院部分負擔比例是怎麼來的
如下表
113年度新泰綜合醫院各項診斷證明書表申請作業時程及注意事項
種 類 |
費 用 |
申 請 人 |
領件天數(上班日) |
說 明 欄 |
申 請 流 程 |
|
各 類 診 斷 證 明 書 |
甲種診斷書 驗傷診斷書 疾病暨失能診斷證明書 巴氏量表 |
每份2500元 每份600元 每份500元 每份500元 |
本人 |
申請當天 |
甲種診斷書為法律用途 |
書記提出申請,出院 後則需經由門診掛 號申請。 (2)領件天數(上班日) 約7-14天。
3.保險公司一律經由公函申請保險查詢,並檢附病人親自簽署之同意書。 |
兵役診斷書 |
每份200元 |
本人 |
兵役用 |
|||
乙種診斷書 |
每份150元 |
本人或代理申請人 |
請假或一般證明用途 |
|||
就醫證明 |
每份50元 |
|||||
乙種診斷書(英文) |
每份200元 |
3-5天 |
||||
身心障礙診斷書、失能診斷書 |
每份500元 |
本人 |
申請當天 |
自備診斷書表格 |
||
勞農保傷病證明書 |
每份500元 |
本人 |
申請當天 |
|||
死亡證明書 |
每份150元 |
配偶、直系親屬 |
申請當天 |
需備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 |
||
甲種、乙種診斷書、死亡證明書之影本 |
每份20元 |
本人或代理申請人 |
申請當天 |
會註明與正本相符 |
||
費 用 類 |
醫療費用明細表 |
每份50元 |
本人或代理申請人 |
申請當天 |
掛號櫃檯辦理即可 |
|
收據證明核章(收據複本) |
每份10元 |
申請當天 |
收據副本需填切結書 |
|||
病 歷 資 料 |
拷貝X光片、CT片 心導管動態影像光碟 |
每片光碟200元每片光碟500元 |
本人或代理申請人 |
申請當天 |
需填寫病歷資料影印申請單 |
|
檢驗報告單影本 |
每張5元 |
|||||
出院病歷摘要(影印) 體檢報告 |
每份100元 每份100元 |
3天 申請當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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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病歷摘要 |
每份400元 |
14天 |
||||
全卷病歷影本 病歷影印基本費200元,病歷資料每張5元 非全卷病歷影本 病歷影印基本費100元,病歷資料每張5元 |
3-5天 |
申請應備證件及注意事項: 修訂日期:113年01月
1.本人親自辦理:請攜帶身分證正本,無身分證者請用戶口名簿,外籍人士或申請英文證明者請備護照。
2.非本人申請時,請攜帶病人親自簽署之委託書,委託人及受託人雙方之身分證正本或護照正本。
3.往生者之親屬申請時,應攜帶往生者身分證、護照正本、戶口名簿或除戶證明,及受委託人身分證或護照正本;但病患明示反對,並記錄於病歷上時,則除病
患指定者外,其餘均不受理申請。
4.領取各類診斷證明書表之時間:上班日每天9:00~21:00(星期例假日不受理)。
5.申請六個月內之診斷書,不需掛號,請逕自掛號櫃檯繳費及影印。
6.領取病歷資料需為病人本人、代理人、法定代理人;非本人另需檢附病人親自簽署之委託書、委託人 及受託人之身分證或護照正本。
7.受理時間(急診時段不受理):週一至週五:上午08:00-11:30、下午13:30-17:00、晚上18:00-20:30 週六:上午08:00-11:30。